12月8日,证监会官网发布消息,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绿色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助力中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中央企业绿色投资引领作用,加强组织实施保障等。
证监会指出,中央企业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主体,也是绿色债券发行的主力军。本次《通知》发布,将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服务中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支持中央企业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强化中央企业绿色低碳技术科技攻关和应用布局,形成示范效应,更好带动支持民营经济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完善绿色债券融资支持机制
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或低碳基金
《通知》主要内容共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完善绿色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发展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各个产业。
《通知》特别指出,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发展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产业。鼓励中央企业根据绿色项目预期投资回收周期,发行中长期债券。
同时,为优化中介机构监管评价考核,《通知》特别提到啊,新增专项排名及评优奖项,鼓励证券公司积极主动提供绿色债券中介服务,与绿色产业中央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在信用评级过程中将发行人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纳入其信用风险考量,并在信用评级报告中进行专项披露。
二是助力中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合理安排债券融资,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发挥中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示范作用。
《通知》鼓励中央企业发行投向绿色领域科技创新项目建设的债券,强化绿色科技创新,支持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和推广应用,提升高质量绿色产品服务供给能力。
三是发挥中央企业绿色投资引领作用,引领绿色发展重点领域资金供给,支持中央企业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
《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或低碳基金发行绿色债券,通过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建设、运营,吸引、撬动、聚合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产业。支持中央企业子公司探索利用碳排放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权益进行质押担保,或由中央企业集团提供外部增信等方式发行绿色债券,推动细分领域节能减污降碳。
另外,《通知》还特别提到,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生态环保等领域基础设施项目发行REITs,拓宽增量资金来源,完善绿色融资支持。
四是加强组织实施保障,证监会与国务院国资委合力推动中央企业更好运用绿色债券融资,优化资本市场服务绿色领域融资。
今年前三季度55家券商担任绿色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或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在服务碳中和、碳达峰的背景下,绿色债券成为资本市场一匹黑马。根据证监会数据,2016年启动绿色债券试点以来,截至目前,交易所市场累计发行绿色债券超过7000亿元,募集资金投向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污染防治、清洁能源、生态保护等领域,有效引导要素资源更多配置到绿色领域。
中证协也将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情况作为定期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专项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证协统计数据,2023年前三季度作为绿色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或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的证券公司共55家,承销(或管理)129只债券(或产品),合计金额1275.34亿元;其中,资产证券化产品51只,合计金额794.59亿元。
2023年前三季度,证券公司主承销(或管理)绿色公司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家数排名第一的是中信证券(600030),合计主承销(或管理)15.66家,排名第二的是国泰君安(601211)资管,主承销(或管理)9家。排名第三至第十的分别为中信建投(601066)、申万宏源(000166)、中金公司、平安证券、浙商证券(601878)、东吴证券(601555)、天风证券(601162)、华泰联合。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