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见习记者刘继贤 7月9日,中山市人社局官网发布公告称,安徽胜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15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233076元的违法行为,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经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7月2日对安徽胜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决定,期限为3年,列入期间符合提前移出名单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移出。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显示,安徽胜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胜华建设”)拖欠 159 名员工2024年4月份工资1233076 元,情节严重。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6月6日对胜华建设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胜华建设2024年6月11日前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但截至2024年6月12日胜华建设仍逾期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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